Full Tilt Poker Triple Double – 規則
活動名稱: Full Tilt Poker Triple Double
活動日期: 2008 年 3 月 1 日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
Full Tilt Poker 每天都會舉辦三類獨立的 Doubles 錦標賽 (Early Double、Daily Double 和 Big Double),線上玩家將在比賽中角逐錦標賽獎金,更可獲得累積獎金帶來的額外獎勵。
如果在一個月份 (例如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 中,一名玩家在六場 Doubles 錦標賽中全部獲勝,Full Tilt Poker 將一次性獎勵玩家現金 100 萬美元。 除此之外,該玩家還可以瓜分錦標賽獎金池與累積獎金。/p>
如果一名玩家在指定的月份 (例如一月) 贏取了五場 Doubles 錦標賽,即使他在第二個月份 (二月) 中又贏取了第六場,也無權領取 Triple Double 獎金。而他的第六場獲勝紀錄將計算在下個月份 (二月) 的第一場勝局。
此外,如果一名玩家在一個月份內贏取了所有六場 Doubles 錦標賽,但沒能拿下 Doubles 包含的各個獨立的錦標賽,也無權領取 Triple Double 獎金。
由於系統根據玩家在六場獨立的 Doubles 錦標賽中的獲勝情況判定是否向其頒發 Triple Double 獎金,因此明確禁止在此類賽事中進行交易。 一旦發現玩家存在交易行為,就會立即剝奪其在 Doubles 錦標賽中贏取的累積獎金,也不會向其頒發 Triple Double 獎金。
Full Tilt Poker 保留隨時更改此項活動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更改獎金結構和獎勵標準。